光明与黑暗
【光明与黑暗】
岁月不饶人,年纪大了视力也渐渐衰退。日常生活有足够光线十分重要,对我来说可避免许多小意外,做起事来心里也踏实些,阅读时更需要充足的光线才能看得清楚明白。不单我这个老人家,连婴孩也懂得追寻”光”。一位教会朋友抱着两岁多的孙女,坐在客厅黑暗的角落,孙女觉得不舒畅,要遁著光线爬行到父母亮了灯的房间。此外在加拿大的冬天,许多人患有冬季抑郁症,原因是在冬季日照时间短,下午四时左右便天黑,接受阳光机会变少,身体荷尔蒙和大脑分泌作出相应调节因而影响人的情绪。患者感到缺乏精力、不想与人交往、睡眠出问题、食欲有变化,严重的甚至有自杀念头。其中治疗方法是在日间,特别是阳光充足的日子作户外活动或者白天将窗帘打开让室内透光,人自然精神开朗些。从以上例子说明人喜爱生活在光底下,这是很自然及必需要的事,没有人喜欢生活在黑暗中。
光既然对我们如此重要,那么神在这题目上给我们什么启发和训示?神创造光,创世记1:3―4 「神说:要有光。就有了光。神看光是好的,就把光暗分开了」。”光”在神的创造里有双重意义,实质上祂供应光给我们以解决日常所需;属灵上祂借着圣经给予我们属灵的光,好让我们明白他的旨意,引导我们一生行在光明正道上,所以在实质及属灵上神是光的源头。约翰褔音8:12「耶稣又对众人说:”我是世界的光。跟从我的,就不在黑暗里走,必要得着生命的光。”」主耶稣劝勉我们要作光明之子,祂的话是我们脚前的灯,路上的光,跟从祂,纵然前面的人生路有许多未知的事,但有祂的亮光在心中照耀,就令我们有平安稳妥的脚步向前走,那怕遇到生命中的逆境。
光明的反面是黑暗,黑暗是属于魔鬼的,黑暗容不下光。约翰福音1:5「光照在黑暗里,黑暗却不接受光。」在真实的世界中,黑暗从来没有离开过我们,当人活在黑暗里,因看不见东西便容易误入歧途或迷失方向。魔鬼用各样的方法引诱我们落在黑暗的网罗中,犯罪离开神,与神生命隔绝。约翰福音3:20「凡作恶的便恨光,并不来就光,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。」
人活在黑暗里、罪恶中,结果换来的是永刑,就是被神定罪而承受永恒的刑罚。启14:10-11「这人也必喝神大怒的酒,此酒斟在神忿怒的杯中纯一不杂。祂要在圣天使和羔羊面前, 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。他受痛苦的烟往上冒,直到永永远远。」
作光明之子或作黑暗之子到了人生终结结果截然不同,作光明之子可进入神的国度里享受天国的福乐;作黑暗之子却在地狱里受火刑。
文: Sall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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