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活的基督

復活的基督

復活的基督

復活的基督

聖經裏記載基督的受死,也記載基督的復活。 基督受死,叫我們的罪得赦免;基督復活,將永恆的生命帶給我們! 這就是赦罪的福音和生命的福音。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:3 這樣說:「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,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,為我們的罪死了,而且埋葬了,又照聖經所說,第三天復活了」。 基督復活,不是精神不死,不是浩氣長存,也不是一個詩意的象徵。 基督復活,乃是一件歷史事實,聖經裏四本福音書中都有記載。

雖然四本福音書的重點不同,但內容彼此吻合,清楚說明當時的情景。
1. 基督在禮拜天的清晨復活,首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
2. 然後又向幾個婦女顯現
3. 再後向門徒彼得顯現
4. 當日下午在以馬午斯路上向兩個門徒顯現,激發他們的熱心
5. 晚上在耶路撒冷向十個門徒顯現,差遣他們作見證
6. 過了一個禮拜,又在禮拜天晚上顯現,特別加強多馬的信心
7. 基督肉身的弟弟雅各,也因看見復活的主,接受了復活這事實
8. 再過一些時候,在加利利的提比利亞海邊,向七個門徒顯現
9. 在加利利一座山,向五百多個門徒顯現, 吩咐大使命,要他們到普天下去傳福音
10. 在耶路撒冷對面橄欖山上,向120個門徒顯現,在眾人目送下被接升天

門徒本來十分軟弱、懼怕。但當基督復活後,十次向門徒顯現,他們就完全改變了。 不再軟弱,不再懼怕,勇敢地在嚴酷迫害之下,傳揚基督復活的福音。 在使徒行傳3:15 就是門徒典型的見證:「 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,神卻叫祂從死裏復活,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」。詳細查考全本使徒行傳和普通歷史記載,都可以清楚看見。 當時門徒甘心受監禁, 甘心受死刑,仍然大聲疾呼見證基督復活, 是因為基督復活本來是一個事實。
正如一首詩歌說 :
[我奉一位復活主,祂今在世活著; 我知道祂確活著,不管人怎麼說。
我見祂手施憐憫,我闐祂安慰聲, 每次當我需求祂, 總必答應。
你問我怎知主活著,因祂活在我心﹗]
聖經希伯來書13:8說 : 「耶穌基督、昨日、今日,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」。 古往今來,全世界的基督徒不只在理性上接受復活的基督,也經驗了復活的基督,祂與我們同在,直到永遠! 你也願意接受祂嗎 ?

文: 麥希真牧師 [幸福人生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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