祭祖
信耶穌後可以祭祖嗎? 這是很多基督徒常問的. 筆者的牧者曾提供以下的答案, 很想在這裡與大家分享. 其實祭祖的背後,人有四種不同的原因:
一、補盡孝養之道:祭祖為「子欲養而親不在」之補救方法。孝子為孝敬,叫己心得慰藉之法。
二、追養繼孝之故:相信人死後有靈魂不死,且需要飲食;故想出祭祀,讓父母親得享祭物,以表孝思。
三、祭祀求福避難:相信人死後對活人的事物有決定性的影響力。故一方面拜先祖求賜福祈保佑;另一方面怕對他們忽略而遭病患災害。
四、純為慎終追遠:祭祖為對先人尊崇、為紀念先人、緬懷死者生前勞績及表示對先人懷念敬愛之法。
總結以上所述,祭祖的主要含意有:
1. 倫理性的,純為慎終追遠,實為一對祖先的尊崇。
2. 宗教性的:涉及亡靈崇拜,實為一對祖先的崇拜。
基督教與祭祖的衝突實不在倫理含意方面,因為基督教也十分重視孝道。「你們作兒女的,要在主裡聽從父母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」(弗6:1-3)
基督教與祭祖的衝突是在於宗教含意方面。按照聖經所示,宇宙中只有一位神,並且唯有這位真神配受崇拜,而人死後並不會變成神或鬼,因此不應加以崇拜。所以除了上述第四個祭祖的原因之外,其他的都應被拒絕;第二及第三點明顯與基督教信仰有衝突,第一點有自欺之嫌,不宜堅持。
怎樣化解:
一、保留做法、改換意義:磕跪鞠躬是尊敬而非敬拜,趁機解釋自己行為用意。
二、改換做法、保留意義:獻花唱詩取代上香燒紙錢,盡量事先獲家人的體諒。在愛心的原則下,盡量不與那些無法諒解、強烈反對、嚴重冒犯的未信親友對抗,免背負不孝、忘本、不敬的罪名及引致對基督信仰的誤會和批評;相反,要善用上述兩種權宜的方法,為要因福音的原故為主多得人!(林前9:20-2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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