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事都能
以行動堅守信念
一個拒絕拿槍在軍隊服役的基督徒,堅守信念不用暴力或槍械去傷害人,而用雙手去救人。
第二次世界大戰美軍攀上冲繩島鋼鋸嶺(Hacksaw Ridge) 與日軍開火,美軍死傷無數,戴斯蒙杜斯(Desmond Doss)不怕艱難及危險,用繩索將75名傷兵從鋼鋸嶺運下來。在救人的過程中他不斷禱告,說:「主啊,請助我多救一個。」為表揚他英勇的行為,在1945年他獲頒榮譽勳章,他十分謙虛表示一切榮耀歸於上帝。
為什麼戴斯蒙堅決拒絕接觸槍械?年少時他與弟弟打架,用暴力打傷對方,幾乎令弟弟喪命,當父親拿起皮鞭要狠狠教訓他時,母親勸阻說:「不要用暴力去教誨那些用暴力的人,這世界是充滿愛與和平。」同時又向戴斯蒙說在上帝眼中殺人是重罪,最傷祂的心。事實上戴斯蒙生長在一個暴力家庭,他父親是個酒徒,常常打他和弟弟並虐待母親。有一次父親因醉酒虐打母親,並拿起手槍來傷害她,戴斯蒙制止時幾乎錯手槍殺父親。從那時起他答應上帝永遠不再接觸槍械,謹守十誡中第六誡 ― 不可殺人。
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,他認為有責任保家衛國,所以去從軍。他的理想是當軍醫,去救人而不是去殺人。他入伍時已清楚向軍方表明一)不用攜帶武器,二)在安息日不工作。這些原則後來入伍受訓時帶來極大的欺凌、侮辱和暴力傷害,同袍認為他是瘋子或裝成高人一等,與眾不同。上司甚至恐嚇他,若繼續堅持不接受槍械訓練,軍方會按軍規第八章判他精神失常,革除軍藉,勒令退伍。但是他還是堅持不接觸槍械,結果被送上軍事法庭。在等候審訊期間被監禁時他問神為什麼他所堅守的原則多次被攻擊,軍長對他說戰場上敵人不理會你的原則,他們會攻擊你、殺你,難道你用聖經去擊退他們?縱然形勢對他不利,他還是不斷禱告及讀聖經等候審訊。
在軍事法庭戴斯蒙被控多次違抗上級命令,用他的道德觀念來壓制軍紀。戴斯蒙為自己爭辯說當日軍侵襲珍珠港時,他不惜辭去國防工廠那份舒適的工作,立志當軍醫,憑著他的熱誠及保家衛國的心與大家一起上戰場,面對危險,只是別人拿起武器去殺敵,他就用雙手去救人,世界四分五裂,他只想去修補裂痕。結果因為一封由華府戰勤指揮官所寫的信令戴斯蒙受憲法保護。內容是 “被告人為良心拒絕作戰的權利受國會法案保護,不可以強迫他放棄權利,包括違抗攜械事件。” 這判決令戴斯蒙在戰場上無需攜帶武器,可以繼續接受軍醫訓練。
在鋼鋸嶺一役戴斯蒙充分將神的大能顯現出來。第一次上鋼鋸嶺攻打日軍,美軍慘敗,遍地都是死傷者。戴斯蒙深信神會幫助他,75名傷兵就是這樣神奇地被他續一用繩索運到山嶺下,令軍營上下都被感化,說:「這裡大多數人沒有你那份信仰,但很相信你對信念的堅持,在嶺上所做的事絕對是奇蹟,令我們同沐聖恩,沒有戴斯蒙同行,我們不願再上去攻打敵人。」 後來美軍再上鋼鋸嶺攻打日軍,不過在攀上嶺頂前由戴斯蒙先向神禱告,結果大勝。
在現今世代我們往往不遵守神的誡命,而用不同的藉口認為很難達到神的要求,達成祂的旨意,於是我們便順應潮流而行。聖經中有神的應許,在祂沒有難成的事,只要我們有信心去堅持,就如戴斯蒙一樣將沒可能的事變得有可能,更深深影響周圍的人。
耶穌看著他們說:「在人這是不能的,在 神凡事都能。」 馬太褔音19:26
文: 加拿大生命關顧事工成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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